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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体系的健全

小安课堂 1 评论 484 次浏览 0 人收藏

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

建立健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,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,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,推行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到场制度。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在“平安中国”、安全生产、乡村振兴、文明城市等考核中的权重,建立量级匹配的考核制度,真正形成责任全覆盖、管理全方位、过程全监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协作责任制,明确监管责任,细化责任清单,完善监管链条,真正形成监管合力。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,健全全链条、可追溯的管理机制。

依法压实道路交通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

推动层层压实道路交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安全管理、安全投入、产品质量、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,强化车辆生产改装、车辆检验检测、驾驶人培训、道路建设养护、道路运输、货物装卸企业、客货运场站、物流园区等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。加强货运源头单位、货物装卸企业、客货运场站、物流园区等单位交通安全管理,明确并落实管理方责任。强化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,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,落实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,及时纠正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。建立健全道路交通新模式、新业态法规制度与监管体系,落实网约车、共享汽车、互联网道路货运、外卖快递等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。

完善城乡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机制

进一步强化超大城市、特大城市等规模城市的交通安全精细化风险治理协作机制。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化治理,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机融合,将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单位。建立健全职责明晰、分工合作、跟踪督查、常态考核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机制,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管责任。全面实施、规范运行农村公路“路长制”,并融合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资源,通过“两站两员”、“农村公路专管员”、“乡村农机两员”、警保邮合作加强农村管理力量。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,强化农忙时节、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农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。强化中小学校车安全保障,通过发展专用校车、定制公交等方式,标本兼治解决“黑校车”问题。

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

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,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建设,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,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公开,推动信用评价、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,加大对失信交通运输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教育、检查力度,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。探索构建道路交通安全信用评价指标、评价方法和分级标准,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及修复程序,通过行政与市场手段,推动采取保险费率浮动、行业监管、市场准入等措施实施,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。

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依法治理能力

1.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体系

全面贯彻依法治理要求,推动加快修订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,研究制修订配套规范和技术标准。研究制定机动车辆生产法律法规,强化车辆安全源头监管。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,制修订道路安全设施设计、施工、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标准。加强统筹规划,推进交通安全管理、安全生产、交通运输等领域法律规范、技术标准之间良好衔接。鼓励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,完善地方法规规章,细化执法标准,解决非机动车管理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。

2.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与执法效能

健全完善执法能力提升体系,加强法治人才培养,深化执法教育训练,强化领导干部、实战单位常态化学法用法,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。健全完善执法管理体系,固化执法管理机制,实现对源头管理、路面执法、交通事故处理等环节的全方位、全流程、全要素监管。加强路面执法力度,规范交通秩序,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健全完善执法效能评价体系,从制度、机制、措施、效果等方面科学设置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,全面、科学、客观地评价工作成效。推进执法公开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提升执法公信力,最大程度实现执法的社会效果。健全完善执法保障体系,强化执法权益保障,强化执勤执法安全防护。

3.提升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能力

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研判、常态治理机制,依法严查“三超一疲劳”等易扰乱交通秩序、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,严厉打击机动车假牌假证违法行为。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执法,依法严查面包车超员、酒驾醉驾、轻型货车、三轮车、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。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、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。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,推动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治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,提高联合执法效能。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出入口、省界视频监控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作用,加强长距离跨省大件运输监督管理。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建设,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,形成全链条监管执法合力。充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运行数据,加强执法监管和处罚。认真贯彻《民法典》、《刑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用足用好行政、民事、刑事法律手段,加强行刑衔接,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,研究推动将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纳入刑法规范范围。强化科技支撑,加强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5G等技术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深度应用,推动新技术智能辅助执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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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条评论

小安版主

2023-05-12 11:37

非常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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